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xhxgsju/2024-00351主题分类:税务发布机构:县税务局
发文日期:2024-01-19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机构:县税务局 发布日期:2024-01-19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编制本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更好的服务经济发展、服务社会、服务纳税人。2023,我局紧紧围绕廊坊市税务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指示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及相关制度规定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健全公开机制、完善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在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及时公布纳税人权利义务,公开纳税服务、行政执法等公开事项。一是及时公布纳税人权利义务,定期更新A级纳税人名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等。明确实施行政执法相关依据、条件、程序,及时公布行政执法相关公开处理结果。二是及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栏目内容,畅通互动渠道,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解读力度。通过线上+线下双重宣传渠道,加大政策找人力度,使纳税人缴费人全面准确了解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进一步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在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严格依照《税务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进行办理,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资料妥善保存。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根据相关通知以及整改要求,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培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严格按照机关工作管理制度以及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和领导审批程序执行,未经审批的信息一律不得公开发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持续运用办税大厅电子屏、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机构名称、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主要职能、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项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有序运行。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纳入绩效严格考评,定期检查信息公开内容以及发布渠道,提高公开质量与效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日常指导监督,帮助各部门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及时通报批评不当行为,增强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准确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重点结合税收优惠政策落地和优化纳税缴费服务,运用满意度调查、召开税企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加强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征集工作着力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的参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根据2023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较2022年有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短板。一是单位各部门之间工作推进不够平衡,在内部行政管理权公开内容、方式、效果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是部分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仍需提高,主要表现在对上级部门文件的要求理解不够深,对社会关切的内容了解不够全面,导致工作开展不及时、完成度不足,影响了信息公开的程度与效果。

改进措施: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以考核促提升,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积极协调各部门联动,加强内部专业协调,做好管理和维护工作,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处理能力、思想意识得到较大提升。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及时对各部门开展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的交流培训工作,切实掌握和加深理解政务公开工作新要求,全面、准确地公开纳税人、缴费人迫切关注的涉税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香河县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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